“公司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,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,并向社会公示。 年度报告公示的内容以及监督检查办法由国务院制定。 ” 现在,年检进行相关调整,具体实施方案正要出台。具体年检事宜可以拨打吉信财务电话:0731-22373677咨询。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持 续 不 断 地 为 企 业 最 初 的 建 立 及 后 续 的 壮 大 提 供 最 优 质 服 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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